1月23日,在清华同方举行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的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在这次股改表决中,参加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中,有93.6%的流通股股东投了清华同方股改方案的赞成票。
应该说,在当今的股改中,股改公司的方案获得通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清华同方此次股改方案的通过,对于该公司来说却有着一种特别重要的意义,使该公司终于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这已是该公司的第二次股改了。清华同方作为一家最早参与股改试点的公司,其第一次股改方案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并使其成为第一家股改方案被否决的公司。而这“第一家被否决”的帽子戴在清华同方的头上,就象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一样,总给人一种莫名的心理负担。如今,清华同方股改方案获得通过,该公司终于可以抛开这个精神包袱了,并成为第一家连续叫价成功的股改公司。
从第一次股改方案遭到否决,到第二次股改方案获得高票通过,清华同方的股改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路。当然,作为清华同方来说,可以从此踏上新的征程了。但作为市场上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作为市场上的管理层来说,却有必要回过头来,好好地审视一番清华同方股改所走过的路程,也许这对于人们全面地评价股改工作的是非得失,会产生积极的意义。
实际上,清华同方二次股改获得通过是在意料之中的。那么,清华同方二次股改获得通过说明了什么呢?这个问题是一个应该引起整个市场重视的一个问题。——说明了清华同方第一次股改被否决是冤枉的。有不少市场人士就是这样认为的,甚至就连清华同方自身也是这样认为的。就在清华同方二次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后,清华同方董事会秘书孙岷认为,之所以第一次提出股改方案时没能通过,而这次却非常顺利地获得通过,主要是因为流通股股东现在已经对股改形成了共识,市场方面也出现了积极的变化。而试点刚刚开始时,流通股股东对股改这种新生事物还不是很了解,将股改与赔偿股价损失联系到了一起。公司董事长荣泳霖也认同这个观点。他戏称第一次股改试点是“草船借箭”,即“当时不少反对票并非针对同方本身,有不少人对股改的意义和方案依据的认识,可能不如现在这样清楚。同方在四家试点中名气大,说句玩笑话,算是‘草船借箭’吧,发出同方这条船,载回了无数质疑和反对之‘箭’……” 其言下之意无疑是在为清华同方第一次股改被否喊“冤”。
那么,清华同方第一次股改方案被否是否真的“很冤”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仅就股改对价而言,尽管清华同方推出的是向流通股股东10转增10股的方案,相当于10送3.56股,对价比例同其他的股改公司比起来并不低。但这样的对价水平显然是不能弥补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的损失的。因此,仅从这一点来说,否决清华同方第一次股改方案,对于该公司来说并没什么可“冤”的。更何况,当时清华同方股改方案被否,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出在对价比例的高低上,而是发生在公司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态度恶劣这个问题上。在第一次股改中,不仅清华同方的股改沟通会开成了“吵架会”,而且该公司的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是寸步不让,声称股改方案“不通过宁愿死”,甚至还搬出股改方案已得到国资委、证监会认同来压中小投资者。因此,面对公司大股东这种不友好的态度,就算清华同方给出的股改对价再高,投资者将其否决也是应该的,清华同方又有什么可喊“冤”的呢?
那么,清华同方第二次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到底说明了什么呢?笔者以为最主要的有两点。第一,是清华同方的大股东总结了第一次股改方案被否的教训,正确地处理了投资者关系。虽然第二次股改中,清华同方的股改对价提高到了每10股送3.8股,较第一次股改对价每10送3.56股有所提高,但笔者以为,这不是清华同方第二次股改方案获得通过的最主要因素。实际上,清华同方股改对价提高的过程,所反映出来的是大股东态度的改变。大股东不再象第一次股改时那么“冲”了,而是能够摆出平等的姿势来听取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了。其实,在当前的股改中,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能认真处理好投资者关系,这已成为一些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得以通过的重要法宝。尽管笔者本人并不赞同这种“态度决定结果”的做法,但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总体不足的情况下,“态度决定结果”就是当前股改中的一个现实情况。
第二,它反映了投资者对当前股改一种失望、无助、无奈的情绪。清华同方董事会秘书孙岷认为,之所以第一次提出股改方案时没能通过,而这次却非常顺利地获得通过,主要是因为流通股股东现在已经对股改形成了共识,市场方面也出现了积极的变化。而试点刚刚开始时,流通股股东对股改这种新生事物还不是很了解,将股改与赔偿股价损失联系到了一起。实际上,对于孙岷的这段话,我们可以用另外一层意思表达。那就是,股改开始之时,投资者对股改寄予了太多的希望与热情,希望股改真的能够改变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平等的局面,希望流通股股东的损失能够在股改中得到补偿。然而,随着股改的进行,投资者发现,所谓的股改只不过是一场辛亥革命似的改革,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可言,所谓的对价,也不过就是给投资者一个10送3的补偿而已,也算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意思”、“意思”了,实际上这也就是所谓的“形成了共识”。特别是面对着诸多的股改黑幕,面对着形形色色的投票门事件,面对着监管部门的熟视无睹,投资者只能是无可奈何了。进一步说,就算是投资者再把清华同方的股改方案否决一次那又能怎么样呢?能改变当前股改中流通股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的现实吗?因此,投资者不再有幻想了,则是选择了对股改的观望,选择了对市场的投机。而至于股改公司的方案能否获得通过,那已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君不见,在清华同方的第二次股改表决中,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已由第一次表决投票时的22647人减少到了8056人,所代表的股份由89348959股减少到了58252861股,其投票率也由32.72%下降到了21.34%。实际上,中小投资者对股改的失望及其无奈、无助,目前已成了许多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得以顺利通过的又一重要原因,套用清华同方董事会秘书孙岷的话来说就是“流通股股东现在已经对股改形成了共识”。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