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1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06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5,104,970.6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469,761.32元,可分配的利润为52,574,731.9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82,754.4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741,377.21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0,350,600.35元。拟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增长时期,生产经营需较大的资金,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故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等。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以上二个议案需经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