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人民政协报》报道说,最近厦门市政协通过调研发现,享受“低保”人员不愿重新就业现象普遍,出现低保制度“养懒人”的负面效应。所以如此,大致因为福建省厦门市城市反贫困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险合一”,确保全市失业人员按时领到失业金。
厦门市的低保标准究竟高到了什么程度呢?我上网查了一下,2005年,该市执行的低保标准是:市区1人户每人每月315元,2人户每人每月290元,3人及以上户265元。以3口之家计,一个月的总收入是795元。
依靠795元在大城市里维持一个3口之家,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虽然房子可以不买,虽然生病了可以不去医院,但人总要吃饭,孩子总要上学,窘困,几乎到了需要认真考虑一顿早餐是否真是非吃不可的程度。而这一个标准,已经是全国第三的高标准了!
中国并不是一个实行高福利待遇的国家,国内所有地方的低保标准,基本都在维持人生存最起码的需求底线上下浮动。在这一个起点上,当一份工作机会摆在他们面前,他们有时为什么会放弃工作选择低保呢?因为提供给他们的工作,常常报酬如此之低,以至于“有了工作的他们”收入并不比拿低保时高。
劳动是美丽的,我们当然可以喊这样的口号,但美丽,必须建筑在劳动能够带给自己过得去的收入,这份收入能够保证自己与家人过上稍有尊严的生活基础上。否则,还有必要劳动吗?
凯迪网上一位网友的帖子曾经让我震惊了好久。帖子里说,在日本,一个普通清洁工的收入接近一个大学教授的一半。我们强调知识的价值,我们用故事告诉每一个人:画一根线值1美元,但知道这根线画在哪里值1万美元。知识当然是值钱的,但不代表没有技术含量的劳动就一钱不值。劳动者的血汗,是应该有合理的价值底线的。
现在,劳动者从事一份正当的工作,所得居然与低保标准差不多,不得不说,这种劳动的意义值得思考,劳动者的选择是理智的,他们没有错。面对窘境,真正引起我们沉思的应该是如何尊重劳动和避免将弱势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边缘化,如何保障劳动者辛勤工作的结果,至少能供养自己与家人过上稍有尊严的生活。
我们当然可以回避现实,可以回避劳动对一部分急需劳动机会的人群失去了意义这一悲怆的社会困境,于是,我们就可以意淫了:我们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多么充裕的金钱与物资啊,以至于他们都“乐不思蜀”了,为了不把他们养成懒汉,我们应该强制他们干这干那,或者我们完全应该进一步降低标准。
现实的中国,在没有实行普遍的高福利制度以前,根本没有资格谈论关于低保制度是否成了养懒汉的制度,应该谈论的是如何在最短时间内让低保制度普及到所有人群。不要忘了,我国的低保标准,只是维系最低层次的生存。我记忆犹新有一次,一个月发放一百多元钱的城市,也正儿八经地谈起了低保是否养懒汉的问题。今天的许多网站上,又有评论作者正儿八经地谈起了低保养懒汉,还举了北欧国家的例子,他似乎不知道,北欧国家基本实行了高福利,人家谈低保与我们谈低保,根本不是一码事。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