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15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16200000股股份
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2.7股股份的对价。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
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3月
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7日至3月14日(每日10:00-19:00);本次征
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
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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