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10日上午9:30召开相关
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8日-3月10日,每个股票交易日9:30-11:30、13:00-
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
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1.6股股份。
    除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
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黄金集团承诺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60个月
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从2005年至2007年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
方式进行分配,且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
利润)的6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3月2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
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3日至3月9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
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
站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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