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长虹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63家法人单位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并公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