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1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了遗产税。香港特区政府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令香港继续成为亚太区内主要的资产管理中心。同时,此举还有助于提高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香港取消了遗产税,内地还收不收呢?
在我们这里,关于征收遗产税的争论,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争论在2003年和2004年达到高潮,有人甚至积极地算清了征收遗产税可能带来的财政收入:中国每年仅遗产税的财政收入将达到260亿以上。不少富翁开始悄悄把资产转移到孩子名下,以提前做好避税准备。最后,国家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得不出面澄清,暂无征收遗产税的计划。
笔者不解的是,为什么一谈到征收遗产税,有人就喜欢和提高国家财政收入联系起来,更离谱的是将其和反腐败也联系起来。
征收遗产税可能带来的260亿财政收入的确很可观。但是,如果将征税目的定在这上面,显然太“小农意识”。事实上,世界各国征税,主要是基于两个目的:一是调节贫富差距。二是促使富人行善。
如果对照这两点来看,我国目前的确存在着征收遗产税的必要。
其一,在市场经济中,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是基础性的分配。在我国,由于转型期各种因素错综复杂,财富的初次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公,两极化倾向明显。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发布的《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称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合理值的上限0.4左右,并认为这种分配差距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合理的。
在社会财富初次分配存在严重不公的情况下,征收遗产税,显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个人财产分布上的贫富差距。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至少能够缩小人们心理上的贫富差距,平抑社会不满,因为至少说明政府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有作为了。
其二,促使富人行善。我们都知道,美国的企业家乐善好施。在美国,最富有的20%的美国人所捐赠的资金,占了全部慈善款的三分之二,仅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夫妇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就捐出了230亿美元,占其净资产的54%。而在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超过1000万家企业当中,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国外,遗产税非常之高,在英国,有的遗产税税率甚至高达98%。但根据遗产税法的规定,捐赠社会的部分,可以抵消遗产税。富翁们因此积极捐赠社会。
可以说,正是遗产税的作用,逐渐培养起了富人乐善好施的好习惯,以至于捐赠社会成为一种自觉。相比之下,我们的企业家和富翁,从来没有经历过遗产税的“洗礼”,无法在外部环境刺激之下达到一种道德和良知上的觉醒。
而且,中美两国富人在观念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们的富翁恨不能把所有的资产都留给自己的孩子,而西方的富人,则更愿意让自己的孩子通过劳动享受财富带来的幸福。因此,在美国总统布什宣布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的计划后,美国120名富翁联名上书,反对政府取消遗产税。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在请愿书中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
假如富翁的境界达到了如此高的地步,征不征收遗产税又有什么关系呢?因而,可以认为,西方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等地区,取消或拟取消遗产税,是因为他们征收遗产税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并且,遗产税已经改变了人们的固有观念。
不幸的是,这一点被很多人忽略了。随着取消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可能性将变得越来越小。那么,倘若不征收遗产税,我们用什么替代办法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促使富人行善的效果呢?这一点非常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