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15日14:00召开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每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别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对价股份以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其中北京变压器
厂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对价部分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公司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即公
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800万股股份。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如下:
    京能集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
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北京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京能集团、华北电网同时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2月28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每日9:00-16:00);本次
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