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阳敏 发自扬州
扬州是中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唐宋时期,这里一度是江南最繁华和奢靡的地方,“烟花三月下扬州”成为当时富贵群体的时尚。后来,其中心地位慢慢被上海取代。
如今来到扬州,你会看到市区工地林立,一副热闹而蓬勃的样子。 如同上海、苏州、无锡等华东城市一样,房地产行业恐怕是支撑这个城市经济的顶梁柱之一,而她曾一度引以自傲的传统工业则面临着某种危机——要知道,扬州的春兰空调(现划归泰州市)、亚星客车以及纺织品等,都曾是风靡全国多年的。
2004年7月26日起,位于扬州南城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集团”)上千职工卷入了停工、请愿行动,导致328国道受堵、市政府大门遭冲击。随后,职工们准备前往省府南京集体上访,相关部门为阻止事态发展,下令当日南下汽车全部停运,最后以派出武警将徒步前往南京的工人拦回而告终。此次请愿持续3天,工厂停产10天。
改制前的通裕集团为扬州市10大重点骨干企业,年利税6000万元,全国纺织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30强。但自2003年通裕集团实施改制后,企业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随着2004年7月改制完成,扬州市政府主导以低价将其85%的股份转让给主营房地产的深圳滢水集团主要出资人在扬州注册的润杨集团后,冲突愈演愈烈——上述“726”事件即在此一背景底下发生。
此后,各种上书、请愿仍旧接续不断,据知情人回顾,从2003年7月28日通裕集团工人代表首次上访至今,上访已达百余次,上书亦有数十次。目前,改制后的通裕集团下属企业已开始网上拍卖,而位于扬州市中心的厂子则面临拆迁,空地可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上亿集体资产转瞬“变身”
通裕集团职工、干部代表在提供给记者的诸多材料中,质疑改制暗箱操作、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无法保障等诸多问题,更质疑了通裕集团是否具有真正合法的国有企业身份——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假如企业原本归集体所有,那么它根本就不该在此轮国企改制之列。
为了核实通裕集团的真实属性,记者走访了企业相关员工,并查阅了有关文献资料及职工档案。
据了解,扬州纱厂筹建于1958年。工人回顾说,当时建厂的资金为国家调拨的十多万元信贷资金,厂房是一座大庙,设备是从上海调剂来的旧设备,一共是10台细纱机,4000纱锭,职工200多人,主要纺一点低等级的棉纱。
在1962年国家经济调整中,厂子被迫下马,180多人生活无着。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老厂长夏振东、陈琪带领职工进行生产自救。“我们开始是整理棉纱并线,因为政府不允许我们纺纱。后来又想办法到上海第五毛纺织厂买了旧的织布机回来,一边纺毛线,派人扛在肩膀上到处卖;同时又织毛毯,到处推销,企业境况非常艰难。”受访职工回忆道,“1966年左右开始,我们渐渐有了生机。”
1980年纺织工业部《全国纺织工业企业概览一览表》对于扬州纱厂有如下叙述:“企业性质:集体;行业分类:棉纺单纱;总产值:3607万元;固资原值:628万元……职工人数:2383人。”
上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中期,在吕庆仁、陈琪、徐国栋等几代党委书记、厂长的领导下,扬州纱厂企业规模迅速发展;之后,组建为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1997年风云突变,在通裕集团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性质发生了突然变身——由原先的集体所有变更为全民所有。
质疑方人士认为,自1962年始扬州纱厂企业性质从地方国营变更为集体所有,之后35年间,虽企业名称几经改变,企业生产规模、品种、职工人数均有根本性的变化,但企业性质均为集体所有。而1997年,在时任通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马宝祥的主导之下,其企业性质“恢复”为全民所有制,属无效变更。
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兼任扬州市纺织工业局局长一职的马宝祥,在集团其余领导不知情、更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情形之下,于1997年上半年向市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进行企业产权界定的报告》,该报告迅速在同年5月30日得到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扬州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相关批复,并于同年9月28日得到扬州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为全民性质企业的批复”。
记者从扬国资综(1997)23号文件中看到如下表述:“从该公司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看,在公司演变过程中,其资产的投入主体单一,均为政府出资及企业自身积累,资产的性质为国有资产,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综发(1991)23号)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其他单位的各种形式的实物投资,货币投资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故界定该公司的所有资产均为国有资产。”
员工对于通裕集团“一夜之间”“恢复”为国营企业十分不解,他们质问:“1986年企业通过贷款建成二纺(现二棉),使得企业规模一步进入中型行列,1991年开始,我们又通过中外合资建设了投资规模1103万美元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成为国家大型企业。其间我们厂没有用国家任何投资和拨款,‘恢复’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上,为了扩大再生产,通裕集团多年来对员工实行低工资待遇,即便近几年,普通职工的工资也只有700元左右,业务骨干的工资为1000元左右。
据了解,原国营扬州线厂在1962年被迫下马时不仅设备被调走,原来划拨作为厂房使用的大庙也在70年代拆除,但企业一直以租赁形式与扬州市房产公司签订协议,承认房屋面积,年年向市房产公司交纳房租。直到1984年,徐国栋任厂长期间,才与市房产公司、佛教协会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佛教协会50万元,大庙的资产归属原扬州纱厂。
职工代表在一份材料中提出,个别领导者组织个别人伪造虚假文件,从而使集体企业迅速“恢复”为国营企业。
为了追究企业属性问题,职工代表不仅正面“对话”扬州市政府六部委,同时分别向省国资委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上访,均得到明确答复:国务院1991(88)号令……明确规定:集体企业不能改为国营,资产不能平调,集体企业不能按国营企业改制。
依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下发的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
国企改制+招商引资+“一对一谈判”=?
2003年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中有如下表述:“为鼓励经营者、管理层持股,可以在企业或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竞拍。对有经营能力并且熟悉企业经营情况、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营者购买国有产权,可以给予优惠。”
文件印发的日期为2003年6月29日。
同年6月30日,在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时任扬州市党委书记的孙志军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抢抓难得机遇,“坚决、大胆地打破地区、行业界限,把企业改制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吸收民资和外资入股,优化股权结构,国有股或公有股都要退到20%以下,一律不再控股,中小企业公有股权要力求全部退出”。
此后曾经酝酿过一段时间的通裕集团改制管理层收购方案没有再提,而该集团部分职工代表提交的主张“内部职工收购”的建议也被搁置。
巧合的是,就在上述改革动员大会召开的同一天,深圳滢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滢水公司”)主要出资人在扬州注册登记了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扬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
8月28日,在扬州市国际花园大酒店举行的“中国扬州公有资产重组招商洽谈会”上,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资产公司”)与“深圳滢水集团”签订了《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滢水集团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框架协议》。
此时,关于通裕集团资产的正式审计和评估报告尚未产生。
据知情人回顾,
2003年6月初,曾主导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扬州市副市长王荣平率代表团前往深圳招商引资。随后,滢水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刘俊涛来到扬州看了几个企业,最后目标锁定通裕集团。
2003年8月30日,通裕集团职工在大会中被告知这一框架协议。据职工反映,当时参会的扬州市纺工局局长林群在会议上对收购问题作了说明,并透露:日本某公司欲出资约2.2亿购买通裕集团,但未成交。框架协议公布之后,在职工中间引起极大震动,而此前少数人已隐约从银行系统的相关人士处听到风声,自那时起他们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收购方“滢水集团”的背景。
“我们查询了网址,查询了联系方式,并请人在深圳寻找,结果均无此名称的集团,只了解到有一个深圳市滢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刘俊涛。此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在2002年度深圳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资质年审排名’中,在145个企业中它排名第95位。因此,该企业并非像宣传的那样,资金雄厚、业绩非常好,拥有注册资金5亿元、资产8亿元。”通裕集团干部职工在一份向上级递交的材料中提出上述质疑,并告诉记者,后来滢水集团才注册,可在网上查找到它的网站,但十分简单。
记者也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滢水公司的有关情况。根据深圳信用网2005年6月8日发布的拖欠银行贷款名单,深圳滢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贷款逃废债全额为1.7亿元。此外,关于该公司建造、发售超大型违法住宅小区(见2003年10月31日《深圳商报》题为《深圳:66幢违建楼竟堂皇发售》一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消息在网络上可随意查找到。
2003年9月18日,通裕集团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政府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官员的“敦促”下召开,并通过了《关于对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让通裕集团55.55%股权放弃有限受让权的决议》和《关于转让本会持有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9.45%股权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记者从相关职工处了解到,此次持股会是在严密布控的情形下召开,会前没有发布任何告示,也没有透露会议相关的程序及内容,而参加会议的100名代表也得到过专门的“提示”。
会议气氛紧张,不但有十多名便衣警察监视,且有3辆警车压阵,而一些被视为“麻烦分子”的员工则不被允许进入会场。最后,决议以“举手投票”的方式通过,仅有两票弃权。而此次会议之前,各种带有胁迫性质的谣言已四处传播。
同年9月,双方委托中介机构对通裕集团财务、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2003年底,有关收购通裕集团的谈判因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有分歧而终止,2004年谈判重启,
同年5月谈判双方就通裕集团国有股权、职工持股会股权达成一致,6月15日润扬集团与纺织资产公司、通裕集团工会在香港正式签署相关转让协议,7月2日经政府审批后生效。
2004年7月26日前夕,由通裕集团管理层准备的“职工代表大会”初稿被员工得知,引爆职工对改制的不满,随即发生文章开篇时描述的千名职工卷入的停工、请愿行动。
职工代表说:“连大街上的行人都知道,通裕集团改制是典型的暗箱操作,是‘一对一谈判’,无论是上海的大纺织集团、日本的大企业、深圳的莱茵达集团,还是香港的大老板都沾不了边”。
记者查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据知情人透露,关于通裕集团的相关转让协议于香港签署之后,该集团方在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拍卖。“这是典型的假拍卖”。他说,在该协议签署前夕,通裕集团的领导班子得到明确承诺,3年内每年只需上交对方2000万元利润,剩余盈利全由他们分红。
8600万收购价的出台
“通裕集团85%的股份最后竟以8600万的协议价被收购,这是我们都无法理解的。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年利税至少6000万元、好好经营年纯利润即可高达5000万元的集团,它下面一个分厂(三棉),仅部分从德国、日本进口的‘气流纺’、‘喷气纺’设备都耗资1亿多。”通裕集团某高层领导如此感叹。
据知情人士透露,所谓8600万元也仅仅是一个给工人的“交待”,最后实际的成交价即便是通裕集团高层也一概不知。坊间对此有不同说法,其中最高额的说法为7000万元——据说,之所以收购价会猛降1000多万元,重要原因在于开篇所描述的“726”事件,对方声称此次停产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如此“理由”令人不解:股权转让协议的正式签订时间为2004年6月15日,而停工却发生在之后的7月26日,其间相距近一个半月。
更有消息称,润扬集团以5620.35万元受让扬州市纺织资产公司名下通裕集团55.55%股份,以2979.35万元受让通裕集团工会所持职工股29.45%股份,其中在收购三棉、四棉职工、自然人股份时,对方不仅采取压价收购的方式,且收购资金利用通裕集团的流通资金内部“调度处理”。
那么,上述8600万元的收购价又是如何计算得出的呢?其中诸多环节充满疑问。
2003年9月,扬州市纺织资产公司和滢水集团共同委托江苏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和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通裕集团从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结果为总资产42849万元,总负债35026万元,所有者权益7822万元,净资产15506万元。
“由买方和卖方共同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企业资产本身是违背中央政策的。而到现在为止,通裕集团受让的审计报告仍属高度保密文件。我们根本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职工代表反映。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
这是国资委规范国企改制有关文件中的规定。
而据相关人员手头掌握的通裕集团2001年及2002年财务报表显示,其时通裕集团总资产为6.9亿元。经多方渠道联系,记者仍旧无法取得通裕集团的审计及评估报告。戏剧性的是,扬州市相关部门人员曾一度答应密示审计、评估报告,但后又反悔,说政府部门有人打了招呼,相关报告属高度机密,一律不得外泄。
“8600万是怎么来的?从1.5506亿元净资产中扣除计提的职工身份置换金2850万元,并乘以85%的股份即得到1.07576亿元的总数,后在此基础上‘依据市政府有关企业改革改制的政策’再打八折,为8606.08万元。以此为基准,补充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审计情况,即从总资产中调减549万元,再经协商,市政府同意润扬公司以8600万总价款受让通裕集团85%的股权。”知情人解释。
据记者了解,在职代会上公布的相关文件上,只字未提“打八折”,相反以减去“进口设备退税2500万”作为替代。职工代表说:“根本没有进口设备退税这回事,原因只在于他们根本不敢写明‘打八折’,害怕引起公愤。”
扬州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中有如下政策规定:“对受让产权的企业经营者、内部职工,外部法人和自然人,根据占股比例、付款方式、接受职工等情况,在交易时可给予不超过20%的下浮。”
相关人士指出,上述文件原本针对“濒临破产企业”,不适用于通裕集团这样一个拥有良好信誉和品牌、发展欣欣向荣的企业。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通裕集团所注册的“五亭”及“美洲豹”等品牌驰名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居然“分文不值”。
此外,1999年10月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时,经市政府批准,将纺织资产公司持有的通裕集团4171.18万元国有股中1145.2万元股权的“收益权”量化给通裕集团生产技术经营骨干及持股职工,以奖励他们对于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但记者在相关协议书中看到,润扬集团按原值的30%(343.56万元)一次性买断了持股职工对上述1145.2万元股权所享有的“收益权”。
与此同时,另一条消息却在通裕集团内部传得沸沸扬扬:根据2005年上半年厂内审计,仅四棉(兴化通裕纺织有限公司)账面就隐藏了1000多万元(资产溢出)。据相关知情人透露,通裕改制过程中,四棉某领导与收购方曾有承包合同,而收购完成之后,某些承诺却未能兑现,在该领导即将被“御任”之际,遂爆出此内幕。
改制之后
2005年10月间,记者在扬州采访。当时,距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仅一年多时间,而改制后续的工作仍在进行中。一位接受暗访的通裕高层领导在记者面前几乎落泪。
他说,看着一个个干部骨干、工人到工厂办理下岗、“调出”手续,心里真是难过啊。如果通裕集团倒下,不只是影响3800名职工,而是影响了3800个家庭啊。
“我们都被骗了,都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局。股份转让协议书中写得很清楚,受让方在持有通裕集团85%的股权之后,将全部接收原通裕集团的在册职工,可是现在呢?已经有将近1200名职工被迫陆续下岗重新就业。”该领导说,“刘俊涛(滢水集团董事长)至今没有派人过来接管通裕集团,但原通裕集团领导班子中,除原先直接参与收购过程的财务总监罗晓东和资方无权任免的党委书记吴小伟外,其余人等已全部被撤离或搁置。甚至在目前欧美纺织品设限、纺织业行情不佳的情况下,连原来的总经理和营销副总也被撤掉了。”
而在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如下说法,“乙方(润扬集团)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用原通裕集团的经营层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表述迷离,不知该作何理解。
离开企业的职工,既包括普通工人,也包括许多经营及技术方面的骨干。纺织业竞争激烈,又有相当高的专业性门槛,接手通裕的滢水集团原本经营房地产,对纺织行业不甚熟悉,原骨干带头人一走,企业生产经营自然受到极大影响。“目前企业资金相当紧张,棉花储备实际只有1个星期左右(正常情况下应有3个月库存),这样下去怎么能保证配棉稳定,怎么能保证产品质量!”
而职工纷纷离开,最直接的原因在于“身份置换金”的纠纷。
所谓“置换职工身份”,是指因企业改制后所有制结构发生改变,采取经济补偿的办法,置换职工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民、大集体职工身份”。上文也曾提及,双方在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首先是从净资产中拿出“职工身份置换金”2850万元,再进行其它相关计算。换言之,这笔数额庞大的身份置换金早已预留。
开篇提及的“726”停工、请愿风潮,导火索正是之前针对身份置换金问题出台的所谓“4号文件”。该文件提出,原则上身份置换金不交到职工手中,同时依照所谓“5、6、7、8”的方法来计算数额,即:1~10年工龄段为500元/年,11~20年工龄段为600元/年,21~30年工龄段为700元/年,31年以上为800元/年。此外,另有“封顶原则”——如果主动打报告离开企业,则最多只能算12年工龄。
“‘4号文件’出台时,扬州市有3家大企业正在改制,另外2家采取回避该文件的态度,知道真正执行会触犯众怒,只有通裕顶风而上。连江苏省劳动部都明确说‘四号文件’是违法的。”通裕集团某接受暗访的高层领导说。
为平息众怒,相关部门对身份置换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5、6、7、8”的计算方法和“封顶原则”,并将最低计算标准定为916元/年,但“只有主动离开企业才能领取身份置换金”的大原则却依然保留。
于2004年8月3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据职工回忆,与2003年9月18日召开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一样,是在高压气氛下进行的,并通过了《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参会代表后来才了解,职代会文件中部分资产相关数据是经编造的虚假数据,代表认为再次受到蒙骗。
“相关安置方案中规定,工人如果选择继续留在工厂工作至退休(男55岁,女45岁或工龄满30年),便不能再领取身份置换金。这种规定让我们去留两难,但是,大家都对企业前景抱悲观的态度,所以很多职工还是选择领取置换金后走人。”
受访职工说。
通裕集团原总经理陈忠在上述8月31日的职代会上,曾针对职工的种种忧虑发表语重心长的讲话:“有些职工有担心,如果本次劳动关系调整,不离开企业,能否拿到这笔钱,答案是肯定的……即使企业破产了,职工的钱是清偿的第一顺序,是有保障的。”但几个月后,身为江苏省有特殊贡献的专家、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主任的陈忠也“无奈”离任。
值得一提的是,通裕集团改制之前,在扬州已出台的城市建设新规划中,企业位于市区的厂址已被规划为商业及生活区。这意味着,无论通裕集团改制与否,大规模搬迁在所难免。
相关资料显示,通裕集团总占地面积为380亩,其中市区有228亩(划拨土地210亩,出让土地18亩),厂房等建筑13.81万平方米。其市区的厂址位于扬州市区南侧,靠近市中心和生态链荷花池—古运河一带。记者曾前往探访,发现其周围已被新开发的大楼盘包围,据了解,当时四周的地价每亩约200万元,换言之,光老厂的地皮就值5亿元。而目前的地价已飙升至每亩
250万元,甚至某些地段已高达每亩350万元左右。据业内人士分析,尽管目前通裕集团市区占地有210亩性质上属划拨用地,但根据相关政策,要转换土地使用性质,手续并不复杂。
记者目前无法证实通裕集团职工的猜测。但据消息人士透露,滢水集团方面在股份转让协议书中承诺收购后半年内向通裕集团投入6000万元用于企业再发展,但并未兑现。此前,记者曾在深圳信用网上查得,深圳滢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银行贷款逃废债全额1.7亿元。
2005年11月中旬,通裕集团下属的中外合资裕祥针织有限公司,已上网拍卖。
不久前,江都市因城市建设计划拆迁江都通裕纺织有限公司(三棉),滢水集团方面则提出近1亿元的拆迁补偿,目前仍无结论。
据记者截稿前得到的消息,扬州市政府已开始计划拆迁位于扬州市区占地80余亩的第二棉纺厂,而滢水集团方面提出的拆迁补偿为9000万至1亿,双方尚未谈妥。而其余位于市区的第一棉纺厂、中外合资裕祥针织有限公司等也将面临拆迁问题。
与此同时,通裕集团的职工们已积极同扬州市政府展开对话,他们就拆迁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三点请求。“首先,政府应该在工业园区内划拨500亩左右土地给通裕集团,这样可以通过搬迁整合企业并实现进一步发展,另外,应该新厂房建好后再进行拆迁。最重要的是,拆迁补偿金不能划到通裕集团账上,也不能划到刘俊涛账上,这笔资金应该由政府监管。”一名职工代表对记者说,否则一旦出现“变故”,通裕集团数千名职工该何去何从?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