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将在三方面完善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与分配作用
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共完成2093.91亿元。
200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比上年增长20.5%,增收356.86亿元。 其中,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共完成356.61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35.85亿元。
与上年相比,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前10名的地区为:内蒙古42.5%,山西40.8%,河北35.9%,陕西34.6%,青岛30.5%,四川29.8%,新疆28.8%,江苏27.9%,湖北27.8%,贵州27.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5年,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共完成16564亿元,增长18.2%,增收2547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49.5%,与上年基本持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7605亿元,增长30.9%,增收1793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34.8%,比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
国家税务总局的分析显示,200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突破2000亿元,首先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规范工资发放制度,使工薪所得项目收入增加,带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征收管理,也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目前,税务机关已对770万纳税人建立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根据统一要求,每年都组织1—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并始终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至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通过专项检查查补的个人所得税收入95亿元,平均每年查补税款10多亿元。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80%以上来自代扣代缴。2005年北京、江苏、广东、上海、江西等省市地税机关已向520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年开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据介绍,1994年至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从73亿元增加到1737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1.33%上升至2004年的6.8%,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
又讯 据国家税务总局透露,目前确定的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思路是: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快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根据上述思路,税务机关今后将在三个方面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与分配作用: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和对税源的源泉管理。认真落实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的制度,逐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的形成。如配合金融部门,加强现金管理;加快各银行间联网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配合有关部门,规范职工工资收入管理,将各种渠道发放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等各种形态的收入,依法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管范围,为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逐步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科学、合理地简化和调整综合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表,调整级距,合理确定税率,拓宽税基,严格征管。记者孙勇
2005年个人所得税
收入额前10名地区
广东283.87亿元(含深圳90.32亿元)
上海257.87亿元
北京191.83亿元
浙江143.65亿元(含宁波34.64亿元)
江苏136.72亿元
山东73.65亿元(含青岛17.09亿元)
辽宁62.61亿元(含大连16.86亿元)
福建58.95亿元(含厦门15.16亿元)
河北50.89亿元
四川40.31亿元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