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海蓉通讯员黄坚)为掌握我市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状况,保障我市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的传播,市卫生监督所去年曾组织了全市6个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专项调查。 结果发现,桶装水索证率达80%,管道直饮水抽检合格率为63.3%,但也发现有24间学校的饮水机完全没有清洗登记。
此次检查学校学生饮用水的基本情况:包括饮用水的水源及供水环境状况、饮用水的类型,桶装水与管道直饮水的索证情况、桶装水饮水机的定期清洗情况、管道直饮水滤材的定期清洗与更换情况及相关记录,管理人员持有健康证的情况等。检验项目还包括锰、铁、PH值、浊度、总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溶血性链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全市共调查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共685间;其中向学生提供开水有308间学校,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181间学校,向学生提供管道直饮水有98间学校,学生自备饮水98间。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大部分学校在购入桶装直饮水时都按卫生部门要求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当批次的检验报告书,但仍有20%的学校没有落实好这一制度。此外,在98间为学生提供管道直饮水的学校中,只有23间学校办理了管道直饮水生产安装卫生许可证,66间学校有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检验合格的46间。从饮水机的定期清洗情况来看,7天以下清洗一次的有10间学校;7-30天清洗一次的有78间学校;30天以上清洗一次的有69间学校;有24间学校的饮水机完全没有清洗登记。
为保障学生饮用水的卫生,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监管,要求学校要有专人对学生饮用水管理,把住饮用水准入关,掌握索证、正确清洗消毒饮水设施等卫生要求。使用桶装饮用水学校应定期向供货方索取生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抽检不合格的,应更换饮用水供货单位,并加强饮水机的清洗、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抽检合格的管道直饮水学校,要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管道直饮水卫生许可证;不合格的停止饮用管道直饮水,按卫生要求进行整改、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供水饮用。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