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 年2 月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根据该实施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 年2 月14 日复牌交易,股票简称由“锡业股份”变更为“G锡业”,股票代码不变。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6 年1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A 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变动前的公司股份结构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非流通股 341,856,000 63.68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37,500,000 62.87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356,000 0.81
二、流通股 195,000,000 36.32
总股本 536,856,000 100.00
    2、变动后的公司股份结构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83,356,000 52.78%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79,745,419 52.11%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610,581 0.6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53,500,000 47.22%
总股本 536,856,000 100.0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9,745,419 G+36个月 见注2
2 个旧锡资工业公司 1,534,497 G+12个月 见注2
3 个旧锡都有色金属加工厂 1,353,968 G+12个月 见注2
4 个旧聚源工矿公司 451,323 G+12个月 见注2
5 个旧银冠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70,793 G+12个月 见注2
    注1:G 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云锡集团承诺:在上述承诺禁售期(即其所持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将不通过市场挂牌交易方式减持股票。其后,其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锡业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如果在限售期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6.5 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