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实地走访投资者、投资者座谈会、网上交流会、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根据沟通协商结果,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2月14日(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2月15日(含本日)复牌。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待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履行完成有关报批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股票在公告次日复牌。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