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艾德捷这两天很心忧,因为在2006年头2个月里,已连续出现了两例涉嫌侵犯该公司知识产权的事件,“这只是表象。在国内摩托车出口中,仿造、仿制,侵犯知识产权已非常严重”。
    金城集团是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下属老牌国企,连续5年居国内摩托车出口企业第一名,去年出口达51.5万辆。其中,43万辆出口到尼日利亚,在尼国平均市场占有率达50%。“摩托车企业不仅由国内打到国外,由仿制、仿冒国外产品甚至到了仿制、仿冒国内企业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局面已现乱象。”艾德捷认为。
    以金城为例,2006年伊始,接到匿名电话举报,无锡一工厂仿冒金城零件,随后当地技术监督局查获正待出口印有金城“LJC”国际标志的车架300多套,案值30万人民币。紧接着2月6号又接上海海关法规处的通知,查获青岛某公司出口到尼日利亚标有“JINCHENG”字样的里程表和排气管,涉嫌侵犯金城集团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经部分清点,案值5万元。
    “在尼日利亚的每个摩托车市场都可以看到仿冒金城的产品,数量难以估计。”艾德捷称,由于尼日利亚尚不具备摩托车整车制造技术,可以判断这些仿冒品均来自进口,有尼日利亚经销商表示,“都是来自中国,要抓仿冒者,要控制源头。”
    “不仅仅是尼日利亚,在越南、印尼、欧洲等地,出口雷同、互相抄袭的现象非常普遍,广交会上很多摩托车企业已不敢把研发出的新产品摆上展台。”艾德捷称,没有利润,就难以支持研发和质量改造投入;品质无法提升,打击创新创造,还影响到行业员工素质提升。同质竞争的恶果是,2001年向越南出口尚价值1000美元的摩托,2003年只能卖到200多美元。相关调查显示,中国出口到东南亚市场的普通车型摩托车,每辆平均利润仅为50元人民币左右,跟卖废铁差不多。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曾表示,由于恶性价格战,中国摩托车的价格已经可以用秤称出来,他做过测算,大体是1公斤4美元,其中还包括运输和保险费用。2006年1月5日,商务部出台了《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对相关企业获得摩托车产品出口资格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如规定了对上一年整车出口额低于50万美元或国内年销量低于3万辆的企业将取消出口资格;并从今年3月1日起,商务部对摩托车产品将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此项行业规范措施将有助于引导我国摩托车企业研发核心技术、培育自主品牌,从而提高摩托车产品出口数量、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规范我国摩托车产品的出口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