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网上查身份证终于开通,查询价格也已出炉,移动、联通用户查询费用均为一次五元。据悉,该业务由这两大运营商与公安部联合开通,具体提供服务的是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网站(新京报2月14日报道)。
具体查询办法有多种,一种是,用户访问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网站获取查询服务,另一方法是编辑手机短信,输入被核查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无论用户采取何种方式,惟一不变的是收费标准。
在“网上查身份证付费五元”的消息中,有一个核心问题似乎被忽略了:个人身份证号码到底是用户“私有”、公共资源还是商业信息?它的身份定位应当明确。基于法学家的定义,电子化时代的隐私,主要是指个人资料,即标识个人特性或身份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业等。身份证号码是用户“私有”,是毫无疑问的个人隐私。作为身份证的主人,民众迫于假身份证的泛滥危及社会秩序及个人安全,同意让渡这项个人权利。身份证号码在网络上的有条件公开,乃无奈下的割舍,权衡中的次优选择。
公众在“为了打击假冒身份证”的共识下,愿意公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以辨真伪,身份证号码就由个人隐私转化成为了公共资源,为所有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保护公共利益就是网上查身份证的最高目标。但“查询一次、收费五元”的匆匆出台,更像典型的商业服务。既没有经过公众的价格听证,更隐匿了查询所需的真实成本。何以要收费五元,让人有借机牟利之感。
从“网上查身份证付费五元”的消息中,我隐约看到公共信息有偿化的熟悉身影又在闪现。从考试查分与信息台挂钩、吉祥车牌号码和手机号码的天价出让、道路或公共投资建筑姓“商”,都呈现出共有的气息:首先,是将属于民众个人的权利收归某个政府部门,理由是“公共利益高于一切”。紧接着,某个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精诚合作。
从“网上查身份证付费五元”的消息中,再次坚定了我对公共信息有偿化属于“市场自愿”的证伪。商业机构一旦与权力联姻,就严重偏离了正常市场经济中自由交易的准则。权力自有的强制性,让任何心怀不满者都无力抗拒。把公众捆绑在一起的制度设计,又让所有商业机构都对收费盈利胜券在握。报道中“网上查身份证可能是两大运营商今后推广手机实名制的一个技术手段”,就语含端倪:随着手机实名制的推广,任何手机经销商或使用者要验证身份证的清白,就得接受上网付费查询。从“网上查身份证付费五元”的消息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那些剥夺公众权益、然后又向公众索要“归还费”的现象,不能一味沉默与忍耐。考试查分从有偿到无偿的进步,恰恰是公共舆论一再疾呼的胜利。民众要捍卫自身的合法权利,就要警惕和反对所有将私人权益“公有化”、公共资源“私有化”的行径。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