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建立企业年金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记者昨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中央企业向劳动保障部报送的企业年金方案,已经获得批准。这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这是20号文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首批批复的中央企业,属于真正意义上规范的企业年金。"中国光大银行企业年金中心主任李海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中国光大银行在去年年底前就上报了有关文件,在进行具体的细节修改后,于2月7日比较顺利地收到批复的文件。"我们涉及年金的人员有1万人,因此,整个年金规模不会太小。"李海红表示。
据了解,自2005年12月,劳动保障部下发《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一些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陆续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经审核,上述三家央企在今年2月7日,率先获得批复。同时,劳动保障部要求他们认真组织实施,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反映。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绍光表示,这次获批的3家央企都是目前效益比较好的企业,满足企业年金的各项规定。劳动保障部养老司郭处长也承认,《通知》下发后,劳动保障部接到了一些企业报送的材料,但是这3家企业是材料准备得最充分的,所以获得了首批。
之所以是金融企业,郭处长的解释是:作为金融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方面的优势,他们本身就是首批获批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对企业年金市场和方针政策了解也比较清楚,因此先建立自己的企业年金,不仅能更好地吸引企业年金的客户,还能对其他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做一个示范。
据了解,目前,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在少数,但很大部分还处于观望状态,主要是对企业年金的建立不是特别了解。这3家企业获批进入实质性的运作后,对其他将要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都有指导性。李绍光预计,今年将会有一批效益较好的企业陆续获批企业年金方案。
"我们现在还不能立刻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还有一系列合同的报批要做,如包括年金托管人、帐户管理人、管理人等四类专业公司的确定等,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才能实施。不过,这一切工作应在上半年完成。"李海红说。关于企业年金的投资方向,李海红表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规章的要求进行。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