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5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就国家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5007万股国家股权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12号)文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同意豁免你公司因持有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7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03年5月24日、5月28日、2004年9月16日、200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互联网站刊载了《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董事会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及有关国家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该股权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股份过户等法律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