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并购分析师 吕爱兵
    根据统计,从1993年到2005年底的12年间,上市公司披露的举牌收购行为(含敌意收购非流通股行为)有18起,在国内上市公司披露的1050起并购事件总数中占1.71%。 通过举牌收购成功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只有7起,在18起举牌收购案例中占38.89%。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股东原持股40%-50%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将大比例的下降,甚至下降到30%以下,这给举牌收购提供了天然的机会。
    举牌收购是为了提升目标公司的经营价值,提升现有公司的经营价值需要调整现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在国内就业市场不甚发达,管理层等对于工作单位依附性比较强的情况下,离开了现有的工作岗位就意味着失业与不稳定。所以,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举牌收购是比较难以实现的。
    回顾过去12年举牌收购案例,举牌收购成功也只有发生在上海与南京两地,而这两地基本上是我国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地方。所以,在股改以后的全流通市场中,因为股价低、大股东持股比例低等原因,举牌行为可能比较多,但是,要通过举牌行为来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举牌收购,则可能是小雨点大雷声。
    在未来全流通市场,尽管短期内举牌收购不会大量出现,但依据国内并购市场12年的经验,我们认为,在未来举牌收购中,被举牌的目标公司可能呈现如下三个特点:一是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小;二是目标公司的价值被市场低估;三是目标公司处于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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