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吕诺)记者14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将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今秋起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四部门要求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严格执行国家对港澳学生的收费政策,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对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学生的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港澳学生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四部门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单位)抓紧时间研究并制定与港澳学生工作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为鼓励更多的港澳地区学生到内地学习,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招收港澳学生的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将享受专项补助。
作者:记者吕诺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