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12 月24 日刊登《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股权分置改革文件;2006 年1 月25 日刊登了《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2006 年2 月13 日刊登了《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6 年1 月24 日,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1,949,230 49.3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3,499,230 36.71
国有法人股 3,060,000 2.10 国有法人持股 3,060,000 2.10
社会法人股 68,889,230 47.27 社会法人持股 50,439,230 34.61
募集法人股 0 0
二、流通股份合计 73,800,000 50.6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2,250,000 63.29
人民币普通股 73,800,000 50.63 A股 92,250,000 63.29
三、股份总数 145,749,230 100.00 三、股份总数 145,749,230 100.0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比例%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浙江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48 G+48个月 注2
2 东阳市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5.00 G+12个月
8.06 G+24个月 按法定承诺
3 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20 G+48个月 注2
4 青岛市供销社资产运营中心 4.42 G+12个月 按法定承诺
5 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 2.10 G+12个月 注3
6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0.17 G+12个月 按法定承诺
7 青岛市棉麻公司 0.11 G+12个月 按法定承诺
8 青岛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11 G+12个月 按法定承诺
9 青岛市东海家电冰箱维修中心 0.06 G+12个月 按法定承诺
    注1:G 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浙江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注3: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未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其应执行的对价安排由青岛市供销社资产运营中心先行代为垫付。如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持有股份欲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再由普洛康裕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四、备查文件
    1、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2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