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将相应修改相关法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
    财政部昨日发布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必须为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科学决策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且必须将所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按照与年报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定期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披露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
    新准则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前者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后者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所有会计事务所执行。
    中国证监会纪委书记李小雪表示,证监会将在近期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除了开展大规模的专业培训,还将相应修改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法规,使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计算及会计信息的披露尽可能地与会计准则的要求协调一致。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表示,中央企业要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要做执行新准则的表率,力争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