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苏拉杰在广交会上搭识姚斐及李旭耀,商议由苏提供海飞丝洗发水、强生婴儿系列润肤霜、润肤油、洗发水、妮维雅面霜、FA滚珠香水、强生卫生巾等注册品牌样品,向姚、李定购上述假冒产品。
2004年8月,苏拉杰以在香港注册的香港COMPUTRONICS INTERNATIONAL 公司的名义与姚借上海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出口合同。 李旭耀、姚斐即开始假冒美国强生公司、宝洁公司(美国)、(德国)汉高股份联合公司和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德国)的注册商标进行生产日用化妆品。2004年8月,李旭耀伙同钱一平、孙志辉等在上海浦东新区租借的厂房内非法制造了假冒的200ml强生婴儿润肤露480瓶、200ml强生婴儿润肤油36瓶、200ml强生婴儿洗发露493瓶、200ml海飞丝洗发水74951瓶、10ml海飞丝洗发水6336包、60ml妮维雅面霜5600盒、FA滚珠香体液124瓶;2004年10月,李旭耀伙同钱一平、夏树明等在上海市浦东雯琦工贸公司厂房内,非法制造了假冒的强生卫生巾34140包、60ml妮维雅面霜59520盒;2004年11月,李旭耀伙同钱一平、孙志辉、夏树明等非法制造了假冒的200ml强生婴儿润肤露21408瓶、200ml强生婴儿润肤油54768瓶。
2004年9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接强生(中国)有限公司报案后,当日即在浦东机场镇查获一制假窝点,当场收缴海飞丝洗发水、强生婴儿用品、妮维雅面霜、FA香体滚珠、HUGO BOSS香水等物品商标、包装盒、原料及部分成品,案值约200余万元;lO月中旬,专案组获悉李旭耀等将于近日报关出口一批假冒商品后,以海关名义在l0月7日查获40尺集装箱一只,内有假冒强生卫生巾3.6万包,假冒妮维雅面霜6万盒,案值约200余万元;11月l4日,将姚斐、李旭耀、钱一平、孙志辉、夏树明等人抓捕归案,并当场缴获假冒强生婴儿润肤露成品1 7 8 4箱、假冒强生婴儿滋润油成品2282箱,案值约100余万元; l1月l5日,在希尔顿饭店苏拉杰抓获。
经法院审理,李旭耀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苏拉杰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处驱逐出境;姚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孙志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钱一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夏树明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