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6日,日本索尼电脑娱乐公司(下称“日本索尼公司”)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辽宁省出版总社(集团)三帝电子音像有限公司(下称“辽宁三帝电子音像公司”)复制发行的《苍穹幻想曲》(DVD),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彩虹光盘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大厂彩虹光盘公司”)复制发行的《Winning Eleven 7》(DVD)等游戏软件,涉嫌侵犯日本索尼公司所有的PS2系列游戏操作系统著作权。 国家版权局立案后依法进行了调查。
经国家版权局调查查明,涉案游戏软件《苍穹幻想曲》、《Winning Eleven 7》操作系统部分的著作权,由投诉人日本索尼公司享有。日本索尼公司发现市场上销售《苍穹幻想曲》、《Winning Eleven 7》等游戏软件光盘,无SID码,经委托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涉案光盘分别由辽宁三帝电子音像公司、河北大厂彩虹光盘公司复制。
辽宁三帝电子音像公司承认曾于2003年9月6日接受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委托复制加工《苍穹幻想曲》(DVD)游戏软件光盘2000张,但执法机关经向福建文艺音像出版社调查确认,辽宁三帝电子音像公司所提交的委托书(复印件》系伪造或变造,侵权事实成立。国家版权局依法对辽宁三帝音像公司处以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调查河北大厂彩虹光盘公司的涉案情况, 2005年9月28日,国家版权局会同全国扫黄办、公安部对河北大厂彩虹光盘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该公司承认曾复制加工2000张涉案关盘。另外,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河北大厂彩虹光盘公司的生产状况特别混乱,存在未经正规出版单位委托擅自进行复制加工的情况,而且其所加工的电影、音乐、软件、教材教辅等大量产品没有著作权人授权证明。经执法机关进一步针对该公司复制加工的《龙珠剧场版》、《七龙珠Z》、《名探侦柯南》等4部音像制品调查,发现河北大厂彩虹光盘公司未经权利人日本Pierror等公司授权,非法复制上述4部音像制品属,数量达7万张,已涉嫌构成犯罪。国家版权局已于2005年10月20日,将此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部门正对此案进行刑事侦察。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