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五华区国资办")通知,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6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全部转让给北京国财,并于2006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五华区国资办")与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财")于2002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北京国财受让五华区国资办持有的公司股份56,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股份转让完成后,五华区国资办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于分别于2002年12月27日、2005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持股变动报告书》、《国有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