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达到+21.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第十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发布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16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二、重要说明
    1、公司在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确定公司不存在重大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3、公司不存在定期业绩信息向除会计师以外第三方公开的情况。
    4、公司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