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 韩雷) 今年1月有元旦和春节两大节日,很多蔬菜和食品价格上涨,受此影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12月上涨了1.2%,其中城市上涨1.3%。
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1月,受气候因素和节日需求拉动的共同作用,菜、水产品及干鲜瓜果价格涨势明显,由此拉动食品类价格继续上涨。
虽然食品类价格上涨较多,但衣着类价格却因持续“打折”促销,而比去年2月下降1.1%。其他工业消费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而通过统计来看,像娱乐、烟酒、通讯等与节日相关的消费品价格,则没有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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