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起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业县(市、区)覆盖率要达到100%,农民参加率达到70%以上。力争到2008年在全省农村建立起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2003年7月启动,2005年试点工作迅速扩大。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6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约占全省涉农县区的49%,全省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91亿元。
    辽宁省政府决定今年全省筹资标准原则上提高到年人均50元以上,其中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以上,由各级财政筹资为参加农民每人每年补助40元以上。省以上财政根据各市人均财力和农业人口比重状况确定参加农民年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