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鄂国资产权[2006]35号文《省国资委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湖北省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