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告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收购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所持有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司")的51%股权,收购价格参照东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确定。 本公司与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6年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见本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所持有东华公司的51%股权属于国有产权,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须委托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转让。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筷子路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民
    注册资本:70,000,000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600712392727
    主营业务范围:塑料、化工、电子、房地产行业的投资、管理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自1994年成立以来,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化工等行业的投资和经营,拥有多家全资及合资子公司,产销规模逐步扩大,由于近年塑料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近三年其经营状况一般。
    3、该公司与本公司及前两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本公司未知该公司是否与本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方面存在关联关系。
    4、该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及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收购的标的为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持有的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2、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BOPP薄膜生产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年生产能力8000吨。
    设立时间:1995年11月
    注册地址: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第184号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其中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出资408万美元、占51%股权;华夏(香港)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占25%股权;河北华夏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12万美元、占14%股权;涿州市恒达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出资80万美元、占10%股权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塑料包装材料
    3、经保定永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东华公司资产总额8,293.47万元,负债总额523.24万元;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33.17万元,净利润-586.67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公司目前尚未与交易方签订有关协议文件,待挂牌交易程序完成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文件后,本公司将及时跟进披露。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拟使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地区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显著的战略地位;同时东华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治理结构规范,营销体系完善,拥有相当的区域竞争优势。在BOPP行业目前处于周期性低谷的背景下,本公司对东华公司51%股权的收购,符合公司"销地产"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优化区域布局、拓展市场空间、发挥规模优势、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