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铝箔工程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协议受让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75%股权及同意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许可证及专业知识协议>有关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议案》(详见2005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现将上述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本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4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以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永会评报字(2005)第048号《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14,423.29万元为基准,本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包括通过贷款获得的资金)14,423.29万元人民币收购铝箔工程二期技术改造项目。本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资产过户手续。
    2、本公司协议受让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7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