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送股”加定向回购
四川长虹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拟将股改与定向回购相结合,解决长虹集团占用公司资金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方案,公司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对价总股数为285420704股。 为体现长虹集团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纠错态度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长虹集团以高于其他股东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长虹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出274789035股,折算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37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共送出10631669股,折算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04股。送股完成后,长虹集团的持股比例将由改革前的53.63%下降为32.66%。
公告显示,截至去年底,长虹集团对四川长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累计1211812240.18元。根据回购方案,四川长虹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回购的价格为每股4.494元,回购款项共计1195404000元,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剩余部分将由长虹集团以现金偿还,彻底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