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2006年1月18日
    根据兵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兵团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兵团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80个,就业人员69543人,工业个体经营户1901户,就业人员12384人。
    1、法人企业
    (1)按地域分布情况
    工业法人企业集中在八师,共有283个,占兵团工业法人单位的59.0%,其余各师所占比重均在10.0%以下,六师、七师、一师相对较多(详见表1)。
    表1: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地域分布
单位 企业个数(个) 就业人员(人) 单位 企业个数(个) 就业人员(人)
总计 480 69543 十师 12 1265
一师 25 7256 十一师 6 471
二师 9 5074 十二师 2 1678
三师 8 595 十三师 7 1438
四师 15 8027 十四师 2 48
五师 8 2851 国资公司 15 2170
六师 34 5537 新天集团 4 671
七师 32 2200 中基公司 6 1220
八师 283 27658 兵直单位 4 406
九师 8 978
    工业法人单位就业人数集中在八师,共有27658人,占兵团工业法人单位的39.8%,四师、一师、二师、六师相对较多。
    (2)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采矿业12个,占兵团工业法人单位2.5%;制造业448个,占93.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个,占4.2%。制造业中比重较大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9个,占工业法人单位10.2%;塑料制品业44个,占9.2%;农副食品加工业43个,占9.0%;纺织业41个,占8.5%;食品制造业36个,占7.5%(详见表2)。
    表2: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指标 企业个数(个) 就业人员(人) 指标 企业个数(个) 就业人员(人)
总计 480 69543 医药制造业 7 438
采矿业 12 4671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20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 3081 橡胶制品业 1 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 470 塑料制品业 44 5358
非金属矿采选业 4 112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9 9368
制造业 448 56663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4 427
农副食品加工业 43 6502 金属制品业 30 1037
食品制造业 36 336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1 507
饮料制造业 20 3794 专用设备制造业 32 1550
纺织业 41 18994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1 297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 167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3 246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 103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 1
家具制造业 5 166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5 74
造纸及纸制品业 15 2224 电力、燃气、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0 8209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33 70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4 785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 14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87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1 991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 267
    在兵团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6.7%,制造业占81.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1.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7.3%、13.5%和9.3 %。
    (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2004年末,兵团工业法人单位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国有企业法人单位85个,占兵团工业法人单位的17.7%;集体企业法人单位18个,占3.8%;股份合作企业4个,占0.8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单位119个,占24.8%。其中,国有独资公司1个,其它有限责任公司118个;股份有限公司13个,占全部单位的2.7 %;私营企业226个,占47.1%。其中:私营独资企业112个,私营合资企业16个,私营有限责任公司89个,私营股份有限公司9个;港、澳、台投资及外商投资经济法人单位3个,占0.6 %。其中,合资经营企业1个,独资经营企业2个;外商投资企业10个,占2.1%。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6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2个,外商独资企业2个;其他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全部单位的0.4%(详见表3)。
    表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指标 企业个数(个) 就业人员(人) 指标 企业个数(个) 就业人员(人)
总计 480 6954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89 3485
国有企业 85 26851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9 2178
集体企业 18 737 其他企业 2 76
股份合作企业 4 23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190
有限责任公司 119 19859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1 138
国有独资公司 1 434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 52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18 19425 外商投资企业 10 931
股份有限公司 13 12876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6 733
私营企业 226 7785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 134
私营独资企业 112 1784 外资企业 2 64
私营合伙企业 16 338
    2、产业活动单位
    2004年,兵团共有工业产业活动单位601个,分布在兵团各师。
    (1)按地域分布情况
    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在各师分布相对较平均,八师占14.3%,十二师占11.7%,二师占10.7%(详见表4)。
    表4: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地域分布
单位 单位个数(个) 单位 单位个数(个)
总计 601 十师 40
一师 57 十一师 10
二师 64 十二师 70
三师 40 十三师 32
四师 38 十四师 5
五师 35 国资公司 1
六师 51 新天集团 2
七师 47 中基公司 1
八师 86 兵直单位 1
九师 21
    (2)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兵团工业产业活动单位中采矿业40个,占兵团工业产业活动单位6.7%;制造业511个,占85.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个,占8.3%。制造业中占比重较大的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136个,占22.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8个,占18.0%(详见表5)。
    表5:工业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分布
指标 单位个数(个) 指标 单位个数(个)
合计 601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4
采矿业 40 医药制造业 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2 橡胶制品业 1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 塑料制品业 48
非金属矿采选业 1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8
制造业 511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6 金属制品业 21
食品制造业 27 通用设备制造业 7
饮料制造业 23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
纺织业 1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9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
家具制造业 3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
造纸及纸制品业 14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2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5 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2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
    (二)生产状况
    1、工业总产值
    2004年,兵团工业单位完成工业总产值135.97亿元(不含个体工业)。
    (1)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完成49.84亿元,占36.6%;有限责任公司完成42.28亿元,占31.1%;股份有限公司完成27.79亿元,占20.3%,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完成0.87亿元,占0.6%;外商投资企业完成5.58亿元,占4.1%。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完成79.18亿元,占58.2%;重工业完成56.79亿元,占41.8%。按企业规模分,大型企业完成15.61亿元,占11.5%;中型企业完成49.76亿元,占36.6%;小型企业完成70.60亿元,占51.9%(详见表6)。
    表6: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总产值(不含个体工业)
指标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万元) 指标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万元)
总计 1359675 私营独资企业 9905
国有企业 498355 私营合伙企业 4084
集体企业 8725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4162
股份合作企业 5755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1320
联营企业 739 其他企业 1434
集体联营企业 70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728
其他联营企业 31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6431
有限责任公司 422787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296
国有独资公司 3059 外商投资企业 5581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1972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9300
股份有限公司 277864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6518
私营企业 79471 外资企业 0
    (2)按国民经济行业分,三个门类分别为:采矿业完成5.33亿元,占3.9%;制造业119.74亿元,占88.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90亿元,占8.0%。制造业中比重较大的行业:纺织业完成23.78亿元,占17.5%;农副食品制造业完成21.02亿元,占15.5%;塑料制品业完成20.55亿元,占15.1%,食品制造业完成16.02亿元,占11.8%,这四个行业占工业单位完成工业总产值的59.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注1]完成工业总产值97.0亿元,占工业单位完成工业总产值的71.3%(详见表7)。
    表7: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总产值(不含个体工业)
指标 工业总产值(万元) 指标 工业总产值(万元)
总计 1359675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3138
采矿业 53318 医药制造业 1266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2854 化学纤维制造业 371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959 橡胶制品业 14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6963 塑料制品业 205469
非金属矿采选业 1254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5351
制造业 1197419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6192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0222 金属制品业 21933
食品制造业 160193 通用设备制造业 4186
饮料制造业 11136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989
纺织业 23778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013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89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09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259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90
家具制造业 231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67
造纸及纸制品业 2590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8938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1485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05477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9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84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615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177
    2、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兵团工业单位生产原煤402.30万吨,发电量25.63亿千瓦时,小麦粉22.08万吨,食用植物油19.51万吨,机制糖13.22万吨,番茄酱罐头34.20万吨,饮料酒6.03万吨,纱11.18万吨,布9073万米,焦炭18.54万吨,塑料树脂及共聚物(PVC)6.25万吨,塑料制品14.85万吨,水泥271.06万吨(详见表8)。
    表8:全部工业生产单位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
原煤(吨) 4022989 饮料酒(千升) 30340
发电量(万千瓦时) 256316 软饮料(吨) 81112
小麦粉(吨) 220754 纱(吨) 111769
食用植物油(吨) 195113 布(万米) 9073
机制糖(吨) 132153 机制纸及机制纸板(吨) 66854
配混合饲料(吨) 322014 焦炭(吨) 185412
方便面(吨) 16125 塑料树脂及共聚物(吨) 62461
乳制品(吨) 18000 塑料制品(吨) 148549
液体乳(吨) 13373 水泥(万吨) 271.06
番茄酱罐头 341946 砖(折标准砖)(万块) 148662
    (三)能源消费
    2004年,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73.94万吨标准煤(详见表9)。
    表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总量
能源品种 计量单位 消费总量 能源品种 计量单位 消费总量
煤炭 万吨 317 煤油 吨 14
焦炭 吨 7378 柴油 吨 10116
天然气 万立方米 26 热力 万吉焦 526
汽油 吨 2685 电力 亿千瓦时 15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250.91亿元,负债合计162.0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注2]88.86亿元(详见表1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采矿业为48.4%,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50.2%;制造业为34.1%,其中塑料制品业36.9%,饮料制造业40.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7.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8.0%,其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9.2%。
    表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
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合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总计 2509062 1620455 888607
采矿业 97365 50200 4716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1374 35536 35838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838 6644 4194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153 8020 7133
制造业 1927503 1270088 657415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5382 102949 52433
食品制造业 290235 221063 69171
饮料制造业 332354 198503 133850
纺织业 296320 252004 4431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843 625 218
家具制造业 458 189 269
造纸及纸制品业 99180 46666 52515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4447 2612 1834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3598 900 2698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1504 18108 13396
医药制造业 9518 3343 6175
化学纤维制造业 6241 4890 1352
塑料制品业 424612 267959 15665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29342 120399 10894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5802 2326 3476
金属制品业 10929 4097 6832
通用设备制造业 5007 2803 2204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883 17162 -128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059 2008 51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790 1483 230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84194 300167 18402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3949 284786 16916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5005 12212 279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240 3170 12071
    (五)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05.57亿元,其中,采矿业占1.9%,制造业占88.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9.7%。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亿元的行业有11个:塑料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饮料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工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8.53亿元。
    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4.19亿元,其中,采矿业占10.9%,制造业占78.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0.9%。利润总额超过千万的行业有10个: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详见表11)。
    表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行业分布
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合计 1055728 41870
采矿业 20476 453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0699 257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360 1161
非金属矿采选业 5416 800
制造业 933561 32754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5408 5033
食品制造业 107455 8150
饮料制造业 63419 5956
纺织业 137472 -12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544 24
家具制造业 448 30
造纸及纸制品业 24913 1238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11 -23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3049 1439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8858 -430
医药制造业 4042 251
化学纤维制造业 2727 45
塑料制品业 319338 1455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0107 739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4427 635
金属制品业 14679 3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60 6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875 8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83 -33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848 13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1692 4578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98650 498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59 -52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82 118
    (六)企业科技活动
    2004年末,在兵团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有18个,占9.4%。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注4]所占比重为28.6%,小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占5.1%。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八师,占38.9%。
    2004年,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科技活动经费1.13亿元,其中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0.38亿元,占33.6%。科技活动人员1204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837人,占69.5%。从行业看,兵团科技投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的塑料制品业(详见表12)。
    表12: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行业分布
指标 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万元)
总计 11270
制造业 9425
农副食品加工业 6
食品制造业 55
饮料制造业 921
纺织业 961
医药制造业 207
塑料制品业 658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01
专用设备制造业 9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45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845
    2004年,兵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注4]产值0.69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0.5%。全年专利申请量为24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5件,占20.8%。企业技术改造经费支出1.66亿元。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4年末,兵团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50个。建筑业法人企业年末就业人员45109人(详见表13);建筑业个体经营户368户,就业人员5267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4.7%;建筑安装业占13.3%;建筑装饰业占11.3%;其他建筑业占10.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5%;建筑安装业占1.4%;建筑装饰业占0.4%;其他建筑业占0.7%(详见表13)。
    表13: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合 计 资质内企业 资质外企业
指标 企业法人(个) 就业人员(人) 企业法人(个) 就业人员(人) 企业法人(个) 就业人员(人)
合计 150 45109 93 43794 57 1315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97 43993 71 43115 26 878
建筑安装业 20 639 9 449 11 190
建筑装饰业 17 155 8 100 9 55
其他建筑业 16 322 5 130 11 19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1个,占20.7%;集体企业2个,占1.3%;私营企业57个,占38.0%;(详见表14)。
    表14: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指标 企业法人(个) 就业人员(人)
总计 150 45109
国有企业 29 9523
集体企业 2 28
国有独资公司 2 151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7 27130
股份有限公司 3 5536
私营企业 57 1373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4年,兵团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05457万元。其中,资质内企业[注5] 689996万元,资质外企业完成15461万元。非建筑业企业法人附营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建筑业总产值242647万元。建筑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28248万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5%;建筑安装业占2.0%;建筑装饰业占0.1%;其他建筑业占0.4%(详见表15)。
    表15: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指标 合计(万元) 资质内企业(万元) 资质外企业(万元)
合计 705457 689996 15461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687681 682230 5451
建筑安装业 13776 6288 7488
建筑装饰业 1004 742 262
其他建筑业 2996 736 2260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4年,兵团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注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28.3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42.55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91933万元。按用途分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详见表16)。
    表16:按用途分的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指标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竣工价值(万元)
合计 3425510 291933
厂房、仓库 356934 49255
住宅 1898322 129699
办公用房 281297 29936
批发和零售用房 219673 18679
住宿和餐饮用房 131172 9937
居民服务业用房 63135 6908
教育用房 228417 22241
文化、体育用房 52172 5587
卫生医疗用房 74037 7185
科研用房 7585 826
其他用房 112766 11680
    2004年,兵团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企业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钢材20.42万吨,木材6.58万立方米,水泥111.80万吨,玻璃2.27万重量箱,铝材0.79万吨。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兵团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合计为641429万元,负债合计为482171万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9258万元,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为24.8%(详见表17)。
    表17: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
指标 资产合计(万元) 负债合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合计 641429 482171 159258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618391 468046 150345
建筑安装业 15349 12290 3059
建筑装饰业 2387 573 1814
其他建筑业 5302 1262 4040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兵团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647967万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5%,建筑安装业占1.9%,建筑装饰业占0.1%,其他建筑业占0.5%;利润总额11990万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3.8%,建筑安装业占5.4%,其他建筑业占1.4%(详见表18)。
    表18: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指标 工程结算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合计 647967 11990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631656 11254
建筑安装业 12319 644
建筑装饰业 995 -74
其他建筑业 2997 166
    注释:
    [注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是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法人。
    [注2]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资者最初投入实际到位资产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注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注4]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注5]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注6]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