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东省经济实现了高起点开局并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新的突出成就,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人均消费性支出创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恩格尔系数下降。 同时,也存在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
    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744.79元,同比增长13.8%,是近三年来最高增幅。全省有12个调查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一万元,分别是东营14939.28元、济南13578.46元、青岛12919.84元、威海12454.86元、烟台12452.42元、淄博12031.82元、临沂10828.84元、莱芜10786.05元、济宁10739.39元、泰安10336.50元、潍坊10317.81元、滨州10286.05元,其中东营、济南、青岛、威海、烟台、淄博、临沂、莱芜8个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1、工薪收入仍是构成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部分,但所占份额下降。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9026.55元,比上年增长8.4%,其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4.0%,比上年下降了4.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为8852.80元,增长8.1%,居民从事第二职业等所获得的其他劳动收入人均为173.75元,增长25.5%。工薪收入虽仍是构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部分,但所占份额下降,这充分体现出城镇居民就业观念的转变及就业渠道的拓宽。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正逐步改变工薪收入在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构成中独占鳌头的局面。
    2、经营净收入高速增长。2005年山东经济三个亮点突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拓宽了居民就业渠道,增加了居民收入来源,带动居民经营净收入高速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92.12元,同比增长64.1%,为历史最高增幅。
    3、财产性收入渠道拓宽。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参与收入分配的要素增多,靠利息支撑财产性收入的时代已经结束。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1.86元,比上年增长30.0%。其中利息收入仅为19.92元,同比下降16.3%;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77.05元,同比增长40.8%;城镇居民家庭参加储蓄性保险,扣除交纳的保险本金后,所获得的保险净收益(不包括保险责任人对保险人给予的保险理赔收入)人均为3.81元,增长27.0%。随着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增多,出租房屋收入已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43.19元,比上年增长69.1%,在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中占第二位,增长幅度最高。
    4、转移性收入增长显著。转移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第二大渠道,2005年人均获得1937.29元,同比增长34.2%,占可支配收入的18.0%。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政策性支撑,山东在普遍上调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同时也上调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发放标准,使得2005年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比2004年高出464.35元,达1524.48元,增长43.8%。此外,人均赡养收入69.61元,同比增长62.8%;人均提取住房公积金36.22元,同比增长26.6%。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幅创1997年以来最高,消费结构优化,亮点突出
    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消费与收入同步增长,全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457.31元,比上年增长11.7%,仅比可支配收入增幅低2.1个百分点,创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居住、医疗保健、汽车、旅游等消费亮点突出,生活质量继续提高。
    1、食品消费结构更趋合理,在外用餐增加。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2512.73元,同比增长8.7%,食品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33.7%,比2004年低0.9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的下降,是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和消费结构优化的体现。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总的特点是:饮食更加注重科学合理,在外用餐继续增加。首先,粮油类消费中,豆类及制品所占比重上升,人均支出32.32元,同比增长8.6%,在粮油类消费中的比重为9.5%,比2004年高出0.1个百分点。其次,肉禽蛋水产品类消费中,居民加大了对水产品类的消费,尤其更加注重对水产制品的消费,人均水产品类消费支出146.95元,同比增长10.2%,在肉禽蛋水产品类消费中增长最快,其中水产制品人均支出17.71元,同比增长了47.0%。第三,蔬菜消费平稳增长,人均支出211.92元,同比增长8.8%。第四,干鲜瓜果类消费增长较快,居民用于干鲜瓜果类消费方面的支出为人均206.89元,增长14.1%,高于食品支出平均增幅5.4个百分点。第五,在外用餐消费持续增加,全年人均484.78元,同比增长6.4%。
    2、居民更加注重仪表,衣着支出较快增长。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更加注重自己的仪表,衣着消费观念也不断更新,一些手感好、面料新、个性化强的服装受到欢迎。2005年,人均衣着支出925.94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人均购买各类服装支出665.02元,增长12.1%。从衣着构成看:女士服装所占比重最高,为50.6%;男士服装占42.1%;儿童服装占7.3%。成衣市场品种丰富,样式新颖,居民对衣着材料的需要减少,年人均支出仅为12.43元,同比下降18.7%。居民鞋类消费增长也较快,人均支出198.25元,增长12.7%。
    3、住房条件继续改善,相关消费增势迅猛。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28.4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1平方米。高级单栋住宅拥有率为0.71%,比上年高0.09个百分点,普通楼房及单元房拥有率为91.81%,高1.47个百分点,平房拥有率为7.48%,下降1.56个百分点,有厕所浴室的户比重为61.06%,高1.54个百分点,有空调设备的户比重为17.71%,高1.87个百分点,使用管道煤气的户比重为42.85%,高3.17个百分点。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和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居住消费越来越受到重视,全年人均居住支出751.69元,同比增长25.0%,增幅居八大类消费之首。其中住房装潢支出140.10元,同比增长27.3%;水电燃料及其他支出505.87元,增长22.2%;包括物业管理费、住房维修费在内的居住服务费人均支出36.80元,同比增长57.5%。
    4、家用汽车消费成为一大亮点。近几年,家用汽车快速进入城镇居民家庭,2000年末山东城镇居民家庭百户拥有家用汽车仅为0.19辆,到2005年末百户已达到4.47辆,五年期间,城镇居民家庭家用汽车百户拥有量增长了22.5倍。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用于购买家用汽车的支出人均为173.67元,同比增长28.4%。居民家用汽车的增加,带动了相关支出的快速增长:车用燃料支出人均45.18元,增长63.3%;车辆使用税费支出人均17.50元,增长46.9%;维修费支出人均15.63元,增长28.5%。在交通工具中,助力车消费增长也较快,全年人均支出36.47元,增长29.9%。
    5、家庭设备用品更新换代。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用于购买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方面的支出人均503.36元,同比增长10.1%。其中购买成套家具人均支出35.70元,增长72.7%;购买洗衣机人均支出20.82元,增长46.5%;购买微波炉人均支出6.97元,增长33.3%;购买电炊具人均支出6.80元,增长1.13倍;购买饮水机人均支出5.55元,增长1.28倍;购买床上用品人均支出37.78元,增长35.9%;用于家政服务方面的支出人均7.35元,增长42.4%。
    6、医疗保健倍受重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医学知识的普及,医疗保健越来越受到重视。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79.01元,同比增长19.5%,增幅在八大类消费中居第二位,在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上升。其中滋补保健品支出64.36元,增长30.3%;保健器具支出17.17元,增长67.8%。
    7、居民教育费负担有所减轻,文化娱乐支出较快增长。2005年,山东继续加大查处教育乱收费力度,居民义务教育费用支出下降明显,全年人均教育费支出513.18元,下降2.3%。其中人均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73.21元,下降14.6%。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65.22元,比上年增长17.0%。娱乐服务带动旅游消费升温,人均参观游览支出增长35.4%,人均团体旅游支出增长8.8%。外出旅游已成为城镇居民的一个消费热点。
    8、社会保障意识增强,保障支出继续增长。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城市居民参保意识增强,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05年人均支出784.09元,增长15.5%,其中,人均缴纳的养老基金349.30元,增长21.5%;住房公积金296.76元,增长9.8%;医疗基金90.77元,增长21.1%;失业基金32.28元,增长10.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收入户收入增长缓慢,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从相对收入分组来看,最低10%的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59.82元,同比增长7.8%,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个百分点,比最高10%的收入户增长幅度低11.3个百分点,低收入户收入增长缓慢。从收入差距来看,高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04年的6.46:1扩大到2005年的7.14:1,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2、购房支出下降。由于目前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经济实用房供应又比较紧缺,居民购房处于观望状态。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购房支出为467.99元,比上年下降2.4%,其支出占非消费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20.4%降至19.2%,下降1.2个百分点。
    3、药品费和医疗费支出增幅高。虚高的药价及医疗费用成为居民的沉重负担,对贫困家庭来说尤其如此。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药品费支出308.23元,比上年增长15.9%,人均医疗费支出171.08元,增长15.7%,比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分别高4.2个和4.0个百分点。
    4、消费倾向回落。2005年,山东城镇居民家庭消费倾向(指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9.4%,比上年回落1.3个百分点。居民储蓄存款虽呈增加趋势,但消费倾向回落。
    四、几点建议
    1、要像重视发展一样重视缩小收入差距,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 “和谐”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收入差距扩大是影响和谐的一大因素,收入差距过大会影响经济发展效率和社会稳定。目前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已经到了必须高度重视的阶段,政府应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在确保收入分配的起点公平、分配过程公正、分配结果规范的前提下,对市场竞争的弱者给以保护,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严厉查处非法收入,加强税收监管,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2、密切关注弱势群体。要实现全社会小康,政府必须密切关注弱势群体,从住房、医疗等各方面,逐步改善中低收入户的生活水平。针对中低收入户的支付能力,加大经济实用房的开发供应。继续深化医疗改革,加强药品监管力度,降低药品和医疗救治费用,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就医难、看病难的问题,减轻贫困家庭的生活负担。
    3、积极引导拉动居民合理消费。政府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在积极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千方百计活跃消费品市场,增加居民投资渠道,积极引导拉动居民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