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到3月31日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将推出“2006CCTV消费威权法律服务月”活动,在活动期间,从3月2日到3月31日每天的19:00到19:10《律师出招》为您安排了一系列与消费维权有关的案例。
3月2日《驾驶学校里的车祸》
刘小姐到驾校学车,驾校的马校长亲自给他当教练,马校长经验更富,刘小姐进步很快,一天马校长教刘小姐倒车,刘小姐总是倒不准位置,于是马校长驾驶室里跑出来,走到车身后面引导刘小姐倒车,没想到刘小姐一着急,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将马长给撞伤了。马校长住院花去了上万元的医疗费,他要求刘小姐赔偿,而刘小姐认为,自己因为不会开车才来学习驾驶,出了问题当然应该由马校长负责。那么,刘小姐需要赔偿马校长的医药费吗?
律师观点:马校长在教学时跑到车后教练倒车的行为本身就有不当,刘小姐作为消费者没有责任。
3月3日《荒唐的礼物》
初二学生李学军为了给女友买一条心仪的项链,偷了家里5000块钱,后来母亲王梅发现家里丢了钱要报警,李学军承认自己拿钱买了项链,母亲大怒,拉着李学军到商场,跟售货员说他是偷钱买得项链,而且李学军还未成年,所以要求商场退货,售货员称她们只负责售货,不可能调查每个顾客的身份,询问钱是怎么来的,而且项链属贵重物品一旦售出,无法退货。
律师观点:王梅可以要求退货,李学军是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