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20日下午1:30召开A股
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17日、20日,每日9:30至11:30、13
: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送股,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付3.2股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将支付给流通A股股东的股份总数为362089
79股,最终送股数取决于至股权登记日可转债持有人的转股情况。公司其他募
集法人股股东既不获得对价,也不支付对价。
    市政投资承诺遵守如下法定承诺:
    (1)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
的,在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对象为2006年3月8日下午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流
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3月9日至3月17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
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
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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