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锦龙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
通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获付2.8股股份,流通股股东共获得1066.5749万股的对价安排。
    截止本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均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三家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无法执行对价安排。为使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的得以顺利进行,经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充分协商决定,第二大非
流通股股东荣富实业同意在办理解押手续后,先行代新世纪公司和锦麟投资公
司垫付所需执行的对价,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非流通股之间协商解决。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
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新世纪公司、荣富实业和锦麟投资公
司承诺遵守法定承诺。
    新世纪公司、荣富实业和锦麟投资公司保证,如果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
行承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承诺人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
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0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6年3月20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6日-3月20日
    四、本次改革锦龙股份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锦龙股份股票自2006年2月20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6年3月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3月1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
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锦龙股份股票于公告
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3月1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
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锦龙股份股
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
规定程序结束之日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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