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起,股票交易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06年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的申请报告》。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华[2006]股审字003号)确认,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8.69万元,公司的股东权益为正值,且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转恢复正常,已经消除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06年2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