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本征集函。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征集人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839 股票简称: 四川长虹
    法定代表人: 赵勇 董事会秘书: 谭明献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电话: (0816)2418486 2410288
    传 真: (0816)2410299 2418518
    邮政编码: 621000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changhong.com
    电子信箱: 600839@changhong.com
    (二)征集事项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于2006年3月2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发出了会议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20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2006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及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
    本议案采取网络投票、征集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须经以下方式同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除长虹集团外,参加表决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网络投票、征集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提示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3月3日、200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两次提示公告。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3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七)公司股票停牌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股票已自2006年2月13日起停牌,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0日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3月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3月1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3月1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九)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或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邮编:621000
    电话:(0816) 2410288 2418486
    传真:(0816)2410299 2418518
    联系人:吴秀丽、许梅芳
    3、登记时间
    2006年3月7日~2006年3月10日每日8:30-11:30、13:30-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3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3月7日开始,至现场投票前结束。
    3、征集方式:本次投票委托征集为征集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对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晰辨认)、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投票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通知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通知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本通知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政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21000
    收件人:吴秀丽
    电话:(0816)2410288 2418486
    传真:(0816)2410299 2418518
    未在本通知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转交公司董事会(征集人)。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定为有效:
    (1)已按本通知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定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投票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投票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定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对其授权委托视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作并公告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6年3月20日召开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序列号上打勾“√”,三者中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投票委托书签署日至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如系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和公证书。)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