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和三共株式会社一纸诉状将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推上了法庭,状告万生药业制造一种叫“奥美沙坦酯”的药品行为侵犯了其拥有的发明专利权,请求法庭判令万生药业停止使用该专利方法制造该产品并给予赔偿损失。 2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三共制药的代理律师方杨宏军介绍,相关证据显示,万生药业目前正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而根据中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万生药业在申请生产许可的过程中必然生产了相应数量的产品,三共制药表示,万生药业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已落入了三共相关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从而万生药业的上述生产行为构成了专利侵权。
记者随后采访了北京万生药业市场部负责人严先生。他透露,该产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按照工作规划还没到时间给予批复,还在审批过程中。对于是否应诉,严先生表示,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会应诉,这需要跟有关单位商量,但会做一定的准备。
据悉,2003年,三共制药向国家药监局申请临床试验,2004年获得许可并在医院和医生的协助下实施了临床实验,2005年3月,申请新药生产,并计划在今年开始生产和销售。
据介绍,上述该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确认花费了三共12年以上的时间,为了保护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在世界许多国家申请了专利,包括在中国。但据悉,目前在药监局申请该产品生产许可的药企却不止万生药业一家,还有十多家企业。
业内专家表示,新药开发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个新药从开发到上市通常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同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成功率一般不到0.1%。因此,专利保护对于保护药品研发者的利益和持续创新的积极性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