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今早10点钟,巨亏5.5亿美元的中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将迎来针对该公司前任高管的第一场刑事判决。由于前任CFO(首席财务官)林中山已经承认了两项罪名,他被判数年有期徒刑及数十万新元罚款的可能性极高。
昨天,新加坡基层法院司徒小姐接受晨报采访时,否认了延期至周四宣判的说法。她表示,前几天庭审中,林中山对“公布明知错误的财务报告”、“合谋欺骗德意志银行”这两条罪名均表示认罪。法官将于21日上午10点宣布审判结果。
笔者昨天获得的起诉书长达16页,公诉人DanielKoh等列举大量事实,试图证明林中山的五项指控均应成立。
起诉书指出,林中山知道中航油在2004年8月12日时的期权交易亏损高达1亿零970多万美元,作为财务总监,他却同意发布中航油的有关半年业绩报告,而该报告并没有透露这个重要信息,因此他触犯了有关的证券与期货法令。如果此项罪名成立,林中山将面临罚款最高25万新元、或坐牢最长7年、或两者兼施的处罚。
起诉书中,林中山也被控与陈久霖在2004年10月间,串谋欺骗德意志银行,说母公司要配售中航油股权,是要进行其他投资和购买船只,但事实上售股的唯一目的是要筹钱协助中航油应付期权交易伙伴催加按金。他们诱使德意志银行与中航油的母公司签署售股协约,使售股所得的1.1亿美元资金转入中航油。如果此项罪名成立,林中山将面临坐牢最长7年、另加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在庭审中辩方反复强调,林中山只是听命行事,他本人对期权交易也并不熟悉。辩方还求情称,林中山已从私人房屋降级到政府组屋。48岁的他已很难找到工作,而46岁的妻子不久前找到一份月薪1200新元的工作,两人的总储蓄仅15.8万新元,仍需要应付房屋贷款以及父母和一家人的各种生活开销,因此无力负担罚款。
中航油的重组进程已经进行到关键阶段,3月3日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对重组方案进行关键性的审批。与此同时,针对中航油及其前任高管们的诉讼也在同步进行之中。其中,民事诉讼已于1月份基本了结,而各项诉讼中最重要的一场———陈久霖案也将于3月份开庭。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