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四川长虹(行情,论坛)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7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的比例送股安排对价,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285420704股。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虹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274789035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37股;除长虹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 10631669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04股。 2、截至2005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累计1211812240.18元。结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回购的价格为每股4.494元。回购款项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计1195404000元,剩余部分将由长虹集团在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10日内以现金偿还,彻底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除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股份的出售将遵守有关规定,自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外。长虹集团进一步做出特别承诺如下: 1、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两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第三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但从第二年起由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外。 2、在公司就本次定向回购而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公告之日起45日内,如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的要求,长虹集团将为公司履行偿还有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若本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长虹集团将通过其他方式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尽快解决其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4、截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如果存在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所持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而无法安排对价;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未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而无法安排对价等情况,长虹集团保证对上述股东需要安排的对价代为垫付。在交易所的监管下,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应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点评:
公司推出送股外加定向回购大股东持股的复合股改方案,其中大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股份。该对价基本接近市场平均送股水平,考虑股改方案中还包括定向回购大股东持股,其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53.63%降至32.66%,预计未来送股提升的空间不会很大。在定向回购方案中,公司将以每股4.494元价格回购大股东2.66亿股股份,公司使用资金为大股东占款金11.95亿元。此举可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长远发展。从回购价格来看,4.494元为公司05年三季报每股净资产值,因此回购不影响每股净资产水平,但将提升每股盈利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
说明:
本栏目所评公告是从沪深两地交易所每日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公告中,精选出的部分最重要的公告。Wind资讯在对该部分公告进行评点时力求客观、理性和专业。赋予公告“短线”、“中长线”、“利好”、“利空”的属性,主要着眼于公告所载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而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投资者对该则公告的性质有一个简单、快捷的判断,并不代表Wind资讯对该股票的推荐,与该股票二级市场走势也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