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就近期有关重要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针对严义明及部分媒体关注较多的“长征电器是否存在虚增销售合同及销售利润,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公司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公司再次重申:
    1、公司2003年度及2004年度不存在虚构销售合同及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
    2、公司第三大股东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所列关联关系。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已对公司作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核查:未发现长征电器2003年度及2004年度有虚构销售合同及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不能认定长征电器第三大股东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三、公司正在加紧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工作,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拟于近日复牌。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