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南汽与上汽的知识产权之争还无定论,但南汽已先行一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包括罗孚、奥斯汀、NACMG、NACROVER等在内的相关商标共11个。
从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提供的国家商标局档案获悉,南汽的申请日期主要集中在2005年6月到7月期间,也就是在成功收购英国罗孚前后。
去年7月以来,上汽和南汽的“罗孚之争”就没停过。上汽称其拥有罗孚数项知识产权,未来所有生产罗孚相关技术产品的厂商都需要得到上汽许可。该声明建立在此前上汽曾支付6700万英镑购买罗孚汽车包括罗孚75、25在内的两个车型技术平台及发动机技术之上。但南汽方面表示获得的是罗孚的所有资产,包括硬件和软件。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双方争执仍未解决。南汽新闻发言人刘宁生此前曾透露,基于目前罗孚品牌由宝马持有,南汽将生产罗孚公司子品牌奥斯汀和MG。“从法律角度看,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其中著作权是全球性的,不受区域限制,但商标权是受地域限制,哪里使用必须在哪里申请,”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主任徐正国表示,“但目前南汽的商标仅处于申请阶段,正式获得还要走很多程序,南汽最终能否获得这些商标尚无定论。”
徐正国分析称,国家商标局档案显示,目前罗孚在中国的商标权已由宝马获得,处于确权状态。“罗孚商标最后多数为宝马公司所有。因为ROVER商标已属宝马,直接翻译一般属于同一类似群组,在我国《商标法》中,近似视为相同。”但如南汽或其他公司获得宝马授权,则被授权一方同样可以获得该商标权。
奥斯汀商标的情况虽然简单,但对南汽并非有利。国家商标局档案显示,一家名为北京中华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企业已于2002年11月13日申请了澳斯汀ASTIN商标,申请号为3367286,并于2004年6月7日获得该商标权,目前处于有效期内。(俞凌琳)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