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屡次违规将被禁发广告
新快报讯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06年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据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到2004年3年中我国每年的医疗广告收入都在40亿元以上,医疗广告的违法事件一直占有很大比例。
虽然此前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已经铺开,但是仍有一些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如一些地方广播、电视的“非黄金时段”还在半遮半掩地播放违法的医疗广告,这些行为被列为此次整治工作的打击重点。《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介、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检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集中立案查处典型案件,并在6月底将整治结果和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广告的受益者和发布源,在此次整治中被列为重点严查的对象。国家工商总局对于此次针对医疗机构方面的整治措施,不可谓不严厉: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必须停止其广告发布。
广告经营者的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都被列入此次整治的监管范围。《通知》要求,广告经营者必须自觉地拒绝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将严厉查处,直至将其清除出广告市场。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