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一项针对海外上市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将于下月实施,这是继上个月国资委出台文件允许大型国企管理层增量持股后又一项高管激励方案。
据悉,即将实施的激励办法全称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试行办法》,对境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试行办法进行了系统性规定。
《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并鼓励上市公司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采用其他激励方式,如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等。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骨干,重点激励对象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