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13日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后,通过多种方式协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
商。根据各方沟通与协商的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对价安排作出如
下调整: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开发控股
总公司和上海锦迪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9058827股股份作
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
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0股股份。
    经调整后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待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23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2
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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