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1日接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云国资规划[2006]41号)。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