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伊利股份(行情,论坛)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3.2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为 42737369股。 (2)非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中30737369股用于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以实施转增后、支付对价之前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0.9股的股票对价。 (3)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分别向流通股股东追送一次股份,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转增股份中的12000000股于方案实施日划入第三方帐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 (4)认股权证发行计划:拟按公司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对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154940935份认股权证,每10股股票获得3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9.55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本次认股权证发行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相关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权证发行于限售期内,则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派发及在权证存续期间买入的权证不能卖出,只能在行权日行权;如果权证发行于限售期外,则非流通股股东获得及在权证存续期间买入的权证可以卖出,可以在行权日行权。
点评:
公司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使得股改送股始终是个难点。从公布的方案来看,公司采取资本公积10转增3.2股,而非流通股将部分转增股份赠与流通股股东,如此,流通股股东实施方案后每10股将总共获得4.39股股份(包括转增和补偿对价),剔除股本扩张因素,实际相当于10送0.9股,对价水平是比较低的。此外,非流通股承诺,未来两年业绩达不到增长15%的目标,当年即实施追加送股,一旦业绩达标,则将该追加送股赠与管理层给予激励。另外,公司将推出认股权证计划,但这不作为股改中的对价,未来将10送3份认股权证,行权价为9.55元,价格较为优惠。不同于股改赠送的权证,该权证计划非流通股也同样享有权利。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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