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系统思路。”2月22日中午,刚开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新农村建设动员会的国研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对本报记者说。
新农村建设在2006年如何开好局,首要的不在力度而在明确方向。
韩俊对此的思考是,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不可超越政府的财力和发展阶段制定过高的目标,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也不能例外。尤为重要的是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的投入起到先导、主导作用,但并非要政府大包大揽,要调动农民积极性;目标是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摆脱工程性、运动式的短期行为模式。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
《21世纪》:作为长期研究中国农村问题的权威专家,你认为今年的一号文件与往年相比有何新意?
韩俊:新农村建设就是统筹城乡发展,是以工支农、以城带乡方针的一个具体化。1998年中央提出要推进农业和农村战略结构调整,后来又提出农业和农村的中心任务是增加农民的收入,十六大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这都是一些总方针。现在提出新农村是实现总方针的一个抓手。
所以,我们应该从城乡统筹和以工支农、以城带乡这个大背景下来理解中央为什么提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应该是一个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总体目标是争取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内,使得农村的面貌大为改观,使得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
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三个支柱:第一要立足于农业、农村,要把农业和农村建设成现代农业和现代农村,但是绝对不要理解成是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更要跳出农业和农村来谋划解决好三农问题。第二个支柱就是以工业反哺农业,按照目前中央的思路,不是要对农民实行普遍的农业补贴,而是公共财政要覆盖农村,就是要解决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问题,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第三个支柱是城市带动农村,为农民进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1世纪》:具体来说,你认为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韩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政策,特别是明确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提出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这表明在取消农业税以后,国家在对“三农”的“多予”方面有了更明确的思路。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又进一步提出:要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特别是要求将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措施,落实这一政策就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巨额的、持续的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的四个来源
《21世纪》:有专家推算,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量可能超过4万亿人民币。这些钱从哪里来?如何解决资金缺口?
韩俊:近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在大幅度增加。但与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比,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仍然不足。新农村建设要花多少钱?有研究者认为人均要花1700元,也有人认为人均要花4000多元。所以“钱从哪来”就成为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我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应该有以下四个层次:
首先,要确保中央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今后还要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增量和存量都要调整。严格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努力增加预算内支农资金。要完善国家农业投入法律法规体系,硬化农业投入约束机制。
其次,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要大幅度增加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地方财政农业支出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为此,有必要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
第三,一条现实可行的重要渠道是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总体财政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35%左右,有的高达一半以上。有些县市,财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60%~70%来自出让土地的收入。要在政策上明确从土地的出让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新农村的建设。
最后,还要注意增加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投入。这几年解决三农问题,财政走到了前台,惠农政策大都是财政政策。通过金融渠道筹集农村发展资金方面做得很不够。财政资金应当起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主要还是从金融渠道筹集资金,因此建设新农村一定要做活农村金融改革这篇大文章。在不改变现行金融机构设置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的方式,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必须保证将所吸收资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当地。
总之,新农村建设一定要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不能够全部靠财政。
《21世纪》:现在许多人关心这笔钱如何投?投入后如何监督?实施主体是谁?
韩俊:首先,投入最重要是提高透明度,应该增强各级人大,包括社会对它的监督。其次,这种投入一定要改变单纯的自上而下、层层分配资金,而要把它变成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结合。一说搞新农村建设,都在盯着中央看有什么项目,事实上应该是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然后中央对地方采取一些奖励性的政策,真正把两个积极性都调动起来。
另外,在财政资金管理体制上还要做一些探索。特别是现在各个部门都在参与新农村的建设,项目的重复、渠道太多形不成合力。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考虑每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真实要求。
《21世纪》:新农村建设主要应该由哪一级政府来操作?
韩俊:县一级政府还是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税费改革以后,在中西部地区乡镇这一级越来越弱化,比如说教育、合作医疗都是以县为单位。
农民合作组织要发挥作用
《21世纪》:据了解,目前在一些新农村建设试点中,已经出现了“政绩工程”,有基层农民发出声音:怕敛钱,怕强迫,怕折腾。在未来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韩俊:有三个方面要特别小心。
一是不要随便去动农民的土地,不要收农民的地,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
二是不能随便去拆农民的房子。有的地方一搞新农村建设就重新搞乡村规划,推动农民向中心村集中,国内有些地区推进的力度太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新农村运动可以搞村庄整治,完善统一城乡的规划。但绝不要采取行政手段,大拆大建,劳民伤财。
三是不能随便让农民出工。新农村建设要把国家扶持和农民参与结合起来。农民怎么参与?必须防止行政的手段强迫老百姓参与,要让老百姓自觉自愿,通过民主的方式决定才不会走偏。
《21世纪》:提到农民的参与,就必须提及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你如何看待目前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
韩俊:目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管理制度不健全,改组、解体过于频繁,稳定性较差等问题。因此要完善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处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但不要着急,要尊重农民,要了解农民真实的需求。前一段我刚去加拿大调研半个月,全都是看农民的合作组织,他们的一些经验对于我们非常有启发:农民合作组织建立需要具备五个条件——商业机会、带头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备的法律框架、政府的一些支持政策,但千万不要控制。
《21世纪》:土地问题仍然是现在农村问题的焦点,你也提到不能随便动农民的土地。下一阶段如何解决此问题?是否应该出台配套文件?
韩俊:我们讲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但是在土地问题上,“以地生财”已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力,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成为新时期“以农养工,以乡养城”的一种新形式。这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建设农村的方针恰好背道而驰。所以在土地问题上还需要做出重大的决策调整。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途,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改革征地制度。仅仅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缩小征地范围,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主要是开发成标准厂房出租,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的来源。通过改革,使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法律上取得与国有土地相平等的产权地位,国家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今后要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民集体开发,让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其次,要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建立留地安置制度,对土地征用面积超过一定数量的村,可以在征地以后给农民留下一定面积的居住地、经营地,使农民有长期稳定的收入;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安全网,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征地地价一部分发放给失地农民,保障其当前的生活需要,一部分要作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再就业培训基金。
总之,新农村建设更多是解决“多予”的问题,而土地问题上关键还是要“少取”。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