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通知,2006年1月1日起,锡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到5%。
    G 锡 业出口产品中,粒度1-6mm的锡粒、其他未锻轧非合金锡、焊锡、锡 基巴毕脱合金、其他锡合金、锡废碎料、锡及锡合金条、杆、型材、丝、厚度 大于0.2mm的锡及锡合金板片带、锡及锡合金管、管子附件共九类产品的出口退 税率将由原来的8%下调为5%,上述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将减少公司2006年度 出口退税2000万元左右,公司的锡球产品、铅锭的退税率仍为13%,国家未作调 整。